可深了 |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落地解读【三】
没有人会质疑专利运营的理论意义,但当前的普遍现实是专利运营较难落地。笔者希望对解决实际问题有所助力,现在已经恰逢其时了。
文字/李可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是在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之下面向实体企业编制的,对研究机构、院校等从事实质研发的机构也有参考意义。本指南基本不适用于没有实质性产业技术研发而以收取许可费为主、专业从事专利运营的非执行实体(NPE)。
专利运营难以落地,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商业、司法、社会大环境中,专利的话语权仍不足,因而使大多数企业不可能在严酷生存竞争压力之下将足量的财力和资源投入到专利活动中,自然导致高质量专利产出少,恶性循环越发使专利运营活动无法展开。
然而,国内大环境在专利保护方面进步很快,几年后的局面必将大为不同。笔者已经注意到,嗅觉敏锐的资本已经开启对专利运营的风险投资,大批专业专利运营机构在资本的青睐下悄然出现,它们在积极从事专利战略性收储,希望若干年后时机成熟时,能够通过专利行权收割利润,当下已经蠢蠢欲动者亦有之。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尽管笔者认为这些先行者中的绝大部分仍将以付出高昂学费而惨淡收场,但形势确已经到了有进无退的节骨眼上。而任何企业如果在专利能力建设方面不能跟上这一大形势发展,必将陷入极大的被动。
企业专利能力建设必然需要较长的时间,任何有长远打算的企业当下就需要更认真地处理包括专利运营在内的专利问题了,需要在现实、合理的范围内实质性加大财力和资源投入,建立适当专利储备,做好能力和制度建设。
企业专利运营的根本在于高价值专利,专利运营的实现根本上依赖有顶层规划能力的专业人才。企业应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专利运用和运营应服务和服从于主营业务,不能为运营而运营。技术转化和专利运营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应注意区分。
笔者认为,每个企业,尤其技术型企业,均需要高水平的专利运用、运营。这需要成本投入,但并不意味着投入越大越好。超越了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而使企业承受不起的专利规划不是高水平的专利规划。
笔者希望本指南能够从专业角度给企业专利资产建设、管理、运营提出务实建议,能够对企业有实际帮助。
本指南的结构如下: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
一. 概念
1. 专利资产运营
2. 专利资本运营
二. 企业运营特点及问题
三. 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1. 系统化管理
2. 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及标引
3. 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商业价值一般性评估
4. 专利申请计划
5. 专利提案产出
6. 专利获得和维护
7. 特别项目知识产权约定及管理
四. 专利运营实现策略
1. 独立运营管理机构
2. 运营机会的获得
3. 运营机会的初步评估和策略制定
4. 维权式运营发起
5. 运营实现
6. 运营实现的维权保障
7. 独立专业运营机构
五. 专利运营管理及人员能力建设
1. 职责及绩效管理制度
2. 知识产权最高负责人职能要求
3. 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专职人员职能要求
4. 企业研发技术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5. 企业业务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作为指南落地解读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本文就本指南的第三章第1节“系统化管理”做出必要解读。
前两篇回顾:
三. 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实体企业是产生技术和专利的主要源头之一。技术和专利的质量从根本上决定相关专利运营活动的可行性和成败。
解读
截至当前,实际开展专利运营的困难很大,成绩有限。在有限的成功案例情况中,常常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内部关联交易多,实际发挥专利功效的少。原因相当复杂,而专利的含金量不高、质量差是业界普遍达成共同认识的最关键原因之一。高价值专利是专利运营的源头和根本,更重要的是,具备价值的专利才能为企业所用,给业务带来实际支撑。企业做专利是付出了高昂成本的商业行为,其以价值回报为当然目的。
企业所产出的专利的价值,首先受到企业业务中相关技术产品、技术项目的价值的制约;其次取决于对相应技术产品、技术项目进行专利布局、保护的完善程度。前一个因素属于企业商业战略和决策的核心范畴,占主导地位,当企业选择确定了自身发展的技术路径,企业的专利活动和专利运营均需与之配合,而不是相反。后一个因素则是企业专利活动、专利运营要解决好的问题。在企业经营的技术产品、技术项目指引的范围内,有效甄别筛选出可用于申请高价值专利的技术点便是专利工作的起点,也是专利运营的基础。
在专利的生命周期中不确定因素很多,其中包括未来的不确定性,这常使专利的预期价值随时间而变动。专利活动是典型的风险投资。
对技术和专利的系统化管理由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担当。系统化管理自技术和专利产生的最早环节便同时开始,贯穿技术、专利的整个生命周期。所述专利,从资产的角度也包括企业所获得的专利许可。
解读
企业的专利事务须有系统化专业化的管理。鉴于专利和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资产的重要性,其工作与企业业务全范围深度融合,性质复杂,专业性要求高,在公司管理架构上应当专设专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直接向公司最高管理核心汇报工作,例如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而不应将知识产权职能置于法务或技术部之下。
由于专利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随时间有重大变化,施行贯穿技术、专利整个生命周期的系统化管理,将能实现对专利和技术的价值和可能发挥的作用随时做出动态评估,此为专利的作用和价值得以有效发挥的基础。同时,及时发现和清理已经确定丧失了价值的专利,以节约高昂的管理维护成本。
以为企业所获得的专利许可并不是资产,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专利许可和专利本身均是性质相同的无形资产,均应同等地纳入专利资产的管理。另外应注意,当一件专利对外进行了许可,其专利的价值会因为对外许可而减损,这一减损常常被人错误地忽视。
系统化管理面向的单位为可商业运营的技术项目。可商业运营的技术项目可以以独立形态作为标的,以产品、服务的形式提供。通常,技术项目由一件或多件专利、技术秘密的组合而构成;一件专利或技术秘密可能被包含于多个技术项目;一个技术项目可能包括若干子技术项目。系统化管理一般面向最小技术项目。
专利和技术秘密是系统化管理之下的基本管理单元。专利和技术秘密面向应用和运营的分类和分级应从不同层次动态进行。相应的分类和分级信息应当以结构化数据的形式存留,应具备系统性并覆盖技术和专利全生命周期。
解读
系统化管理面向可实施的最小技术项目最利于维护较高的管理效率,便于技术项目转化的评估和操作,相应便于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管理。其根本原因是技术实施的可操作单位是技术项目,而不是专利或技术秘密,因而隶属于一个技术项目的多件技术秘密和专利在操作和价值方面具有共性,适合以技术项目为单位进行统一批量处理。专利和技术秘密是系统化管理之下的基本管理单元,也是最小的单元。
系统性结构化的数据是保证实现覆盖技术和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据基础。
专利、技术秘密及相关技术资产应有统一管理。每件专利应有对应的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负责提供支持。原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出现变动时,应保证新的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接管相应专利,确保技术支持的可靠延续。技术秘密应采用类似的管理方式。
解读
专利、技术秘密所对应的技术负责人,即相应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对该技术资产最为了解,体现在对其如何应用、如何实现价值有最基础的认识。当专利、技术秘密失去了对应的技术负责人便意味着其有效商业利用的基础已经基本丧失了,很可能就会就此沉睡甚至死去,除非有新的负责人重新认识到其技术的价值。
专利、技术秘密必须有对应的技术负责人,应当以企业系统性的管理制度加以保证,包括在人事变动程序中加入相应控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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